通过高薪重奖、特殊补贴、住房优惠等一系列“优待”条件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首府工作,为首府经济建设服务。昨日上午,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柳秀主持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原则通过了《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若干规定》。
《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若干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呼市以高层次优秀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呼市人才环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首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在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力度。该《规定》确定了“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范围,即获得国内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拥有技术含量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该《规定》对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原则、方式、待遇和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奖励等做了详细规定。另据了解,该《规定》将在进一步完善修改之后发布执行。从该《规定》发布之日起,呼政发〔2000〕104、105号文件停止执行,其他相关文件如有与之相悖之处,则以该《规定》为准。(范俊)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